一、服务简介
北京市贸促会受外交部委托,代办国内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负责接件、录入、咨询等事务性工作。为方便企业,应企业要求,也可以代为转交相关国内民事文件。
二、受理依据、申办流程、费用及时限
详见首都之窗办事指南。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人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申请办理。
四、联系方式
(一)电话:010-89151759
(二)办事窗口: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岛综合窗口
(三)快递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B岛40号窗口转(市贸促会),89150741,邮编:100161
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领事认证?
根据2016年3月1日施行的《领事认证办法》(外交部令第2号)第三条的规定,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以国家名义对文书予以确认的活动,其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为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领事认证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领事认证分为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和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外交部和地方外办负责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领事认证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和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领事认证机构委托代办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的单位,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在北京,外交部负责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
二、什么是单认证?
领事认证中提到的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贸促会出具的证明书在送往部分国家使用前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即可接受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