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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2024-6-17)

2024年06月04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一、美国ITC发布对含有替尔泊肽的产品和声称含有替尔泊肽的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6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含有替尔泊肽的产品和声称含有替尔泊肽的产品(Certain Products Containing Tirzepatide and Products Purporting to Contain Tirzepatide,调查编码:337-TA-1377)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16)不予复审,即增加澳大利亚Total Compounding Pharmaceuticals of Australia为列名被告。美国、中国、英国、波兰、西班牙共10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二、美国ITC发布对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6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Packaging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25)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Affiliated Imports, LLC of Pflugerville, TX、美国American Vape Company, LLC a/k/a American Vapor Company, LLC of Pflugerville, TX、美国Pastel Cartel, LLC of Pflugerville, TX、中国广东Shenzhen Funyi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5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27)不予复审,即增补四家企业美国Capital Sales Company、美国Ecto World, LLC d/b/a Demand Vape、中国香港Hong Kong IVPS International Ltd.、美国KMT Services LLC d/b/a KMT Distribution为列名被告,申请方也曾申请增补Heaven Gifts International Ltd.为列名被告但又申请撤回。美国、中国共2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三、美国ITC发布对支持NETCONF的网络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6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特定支持NETCONF的网络设备(Certain Network Equipment Supporting NETCONF,调查编码:337-TA-139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8)不予复审,即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本案列名被告的回复,中国湖南Changsha Silun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长沙思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湖南Hunan Maiqiang Network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of China湖南迈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湖南Hunan Ziku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湖南紫坤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东Guangzhou Qi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广州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缺席被告;申请方正在向ITC申请发布普遍排除令。中国共4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四、加拿大对中国耐腐蚀钢板作出反倾销期终复审终裁

2024年6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和韩国的耐腐蚀钢板(Corrosion-resistant Steel Sheet)作出反倾销期终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本案反倾销措施到期后,涉案产品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预计将不晚于2024年11月20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期终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五、澳大利亚对中国镀铝锌板作出双反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24年6月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3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出口商Zhejiang Huapu Eco-Friendly Materials Co Ltd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终裁,决定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暂定倾销有效税率(IDD)以最低限价计算,当涉案产品实际出口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征收反倾销税;暂定反补贴有效税率(ICD)为0.4%(按产品出口价格的比例计算)。该措施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

六、荷兰通报中国出口辣椒酱不合格

2024年6月11日,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官网消息,因产品检测出蜡样芽孢杆菌含量超标,荷兰通报中国出口的辣椒酱不合格。警报编号2024.4473。

(以上信息综合整理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经贸预警》信息内容来源于国家贸促会贸法通平台,报告内容仅供预警与风险提示,供参考之用,不能将其视为做出决策的唯一依据。如有任何意见与信息反馈,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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